合山产品条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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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产品条码注册

合山产品条码注册

合山产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以及对应的字符组成的标记,“条”指对光线反射率较低的部分,“空”指对光线反射率较高的部分,这些条和空组成的数据表达一定的信息,并能够用特定的设备识读,转换成与计算机兼容的二进制和十进制信息。一维条码只是在一个方向(一般是水平方向)表达信息,而在垂直方向则不表达任何信息,其一定的高度通常是为了便于阅读器的对准。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二维空间存储信息的条码,称为二维条码(2-dimensionalbarcode)。二维条码能够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位同时表达信息,因此能在很小的面积内表达大量的信息。

二维条码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在代码编制上巧妙地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比特流的概念,使用若干个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象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以实现信息自动处理:它具有条码技术的一些共性:每种码制有其特定的字符集;每个字符占有一定的宽度;具有一定的校验功能等。同时还具有对不同行的信息自动识别功能、及处理图形旋转变化等特点。

一维条码通常是对物品的标识,而不是对物品的描述。即条码只是物品的代码,用以方便物品的扫描,条码并不含有该产品的描述信息,扫描时需要后台的数据库来支持。一维条码困于本身信息量的限制有很多不足,如数据量较小﹑只能包含字母和数字;条码尺寸相对较大;条码遭到损坏后便不能阅读。随着现代高新技术的发展,迫切需要用条码在有限的几何空间内表示更多的信息,以满足千变万化的信息表示的需要。就这样,二维条码应运而生。

二维条码有着一维条码无法比拟的优越性,相比一维条码:

1.二维条码信息容量大,信息密度高,编码能力强。可以对包括照片、文字、指纹、掌纹、声音、签名在内的小型数据文件进行编码,在有限的面积上表示大量信息;

2.二维条码可以对“物品“进行精确描述,系统赋予物品唯一的防伪编码并标识于产品或包装上,产品可以被假冒复制但码却是唯一,方便在远离数据库和不便联网的地方实现数据采集;

3.二维条码容易印制,成本很低,纠错能力强,译码可靠性高,并且具有极强的防伪能力。也正是因为二维条码可以实现机器识读和防伪这两项重要功能,因此被广泛应用于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签证等各类证卡系统。

新版火车票升级防伪造能有效抑制假票的使用,可以说制售假票者若想突破这项技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能否改善国内春运一票难求的现状还是需要时间来证明。

条码识别技术发展至今,始终处于不断创新发展的状态,如医疗自动检测项目便是完全利用条形码识别模块的自身优势,嵌入医用诊断和分析设备(如血液分析仪等),将患者身份与检验项目等信息生成条码,对患者血样试管进行标记,完全消除手工标记样本对检测过程产生的影响,向临床医生提供更快捷的报告结果,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将条形码模块嵌入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通过扫描模块自动识别血液试管上的条码,实现定位患者身份、匹配检测项目,并发送检测指令;血液分析仪收到指令后便开始自动检测,最终将对应的检测结果记录到检验系统中,这样一来任意一位患者均可通过化验单自助打印终端扫描条码回执单自助查询化验结果并打印,有利于保护患者隐私。简而言之,条码扫描模块的应用为实现检验自动化奠定了基础。目前大多数医用诊断和分析设备均支持双工通讯,运用条码识读扫描模块可成功地实现血液分析仪与医疗管理系统的双向通讯,充分发挥其功能优势降低医护人员的工作强度,有利于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优化工作流程,避免人为差错。

其工作流程如下:

(1)输入手写申请单的门诊号或用条码扫描枪扫描患者病历的条形码,从系统中自动获取患者资料和检测项目信息;

(2)将患者资料和检测项目信息生成条形码并打印出来,再将条形码粘贴于患者血样试管上;

(3)血液分析仪借助内嵌的条码扫描模块自动感应扫描试管上的条形码,实现定位患者身份和匹配检测项目,最终将检测数据发送到血液分析仪中,仪器根据指令自动设置检测项目。在临床行业,必须保证100%的数据准确性。因此,使用的扫描模块需要具有极强的条码读取能力,并能在非常有限的读取距离内识别多种类型的条形码。那么哪款条形码扫描模块更适合嵌入集成到医用诊断和分析设备呢?以条码自动识别领域20多年丰富的行业经验,再了解了医疗环境对条码模块的特殊要求后,特别推荐LV3096二维扫描模块。由于它采用国际领先的智能图形识别系统,以优化条码扫描的定制传感器为特征,很适合医疗项目应用,扫描灵敏,性能强劲,且尺寸小巧可以很容易迅捷地内嵌集成到血液分析仪的各个位置。

据介绍,LV3096二维扫描模块具备以下特点:

(1)卓越的条码扫描能力,结合革新性解码架构与定制传感器,扫描景深更长,扫描速度更快,对低质量条码尤其是弯曲及被液体污染的条码都能轻松识读。从高密度一维条码及二维条码,能轻松识读几乎所有医疗环境中的条码。

(2)具备数字图像采集功能,没有噪音产生,功耗低。

(3)采用可消毒机身外壳,可有效抵御医护环境中常用的刺激性清洁剂的腐蚀作用。

(4)可承受近百次,从高达2米到水泥地面的跌落,耐用性强。

(5)小巧外形构造确保能够适合计划所有手型,降低操作者的疲劳感。

综上,随着嵌入式条码识读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创新,条形码扫描模块/二维码扫描模块应用为医疗行业的数据处理和灵活性提供了一种新的手段。血液分析仪依托于条码识别技术,通过嵌入式条码识别模块采集血样试管上的条码信息,以实现患者身份精准定位以及检测项目的智能匹配,从而简化医护人员检测化验的工作流程,避免手工标记误差,提高工作效率、结果可靠性和自动化程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的管理,加快条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和贸易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印制商品条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应用于商品,由一组规定排列的条和空以及对应字符组成,在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中通用的表示商品生产者、商品名称等信息的标识。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以及校验码组成。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工作,行署和市、县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安徽分中心(以下简称编码机构)负责受理厂商识别代码的注册申请和商品条码制品的检测等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工作,鼓励、支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和应用商品条码技术。

第二章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与使用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向编码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提供下列材料:(一)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二)单位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三)在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编码机构应当自接到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编码机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给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并说明理由。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赋予的厂商识别代码及注册证书后,即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系统成员可以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与自行编制的商品项目代码以及按国家标准计算方法计算的校验码相结合,编制成确定的商品条码,在其商品上使用。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其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第八条系统成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对生产的不同种类的商品以及同一种类但不同规格或者不同包装的商品,编制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并报编码机构备案;(二)不得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租赁给他人使用。第九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等事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或者证书向编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系统成员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编码机构申请续展;逾期未申请续展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及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终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向编码机构申请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及系统成员资格。对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启用。第十二条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重新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册手续。第十三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第三章商品条码的印制第十四条印制商品条码应当执行有关商品条码印制的国家标准。第十五条印刷企业应当在取得编码机构核发的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印刷企业,可向编码机构申请商品条码印制资格:(一)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制质量的技术设备;(二)有对商品条码印制质量进行检测的技术手段和技术人员,或者已经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单位代为检测;(三)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编码机构应当在接到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第十七条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要继续保留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的,印刷企业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编码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保留其商品条码印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第十八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委托从不能出具上述证书或者证明的,印刷企业不得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

第四章服务与监督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增强社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推广商品条码的应用和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中提供下列服务:(一)向社会宣传商品条码知识和商品条码应用技术;(二)向系统成员传播国内外商品条码技术的发展动态;(三)组织开展系统成员、印刷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并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四)推广商业销售自动化技术,提供商业自动化建设中的标准化技术咨询;(五)其他必要的服务。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和印制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以查验使用、印制商品条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证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使用未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租赁给他人使用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启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擅自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未取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印刷企业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提请编码机构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第二十五条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编码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维码(Two-dimensionalcode),又称二维条码,它是用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是所有信息数据的一把钥匙。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可实现的应用十分广泛,如:产品防伪/溯源、广告推送、网站链接、数据下载、商品交易、定位/导航、电子商务应用、车辆管理、信息传递等。如今智能手机扫一扫(简称313)功能的应用使得二维码更加普遍,随着国内物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更多的二维码技术应用解决方案被开发,二维码成为移动互联网入口真正成为现实。

二维码是一种比一维码更高级的条码格式。一维码只能在一个方向(一般是水平方向)上表达信息,而二维码在水平和垂直方向都可以存储信息。一维码只能由数字和字母组成,而二维码能存储汉字、数字和图片等信息,因此二维码的应用领域要广得多。

二维码的原理可以从矩阵式二维码的原理和行列式二维码的原理来讲述。

矩阵式原理

矩阵式二维码(又称棋盘式二维码)是在一个矩形空间通过黑、白像素在矩阵中的不同分布进行编码。

在矩阵元素位置上,出现方点、圆点或其他形状点表示二进制“1”,不出现点表示二进制的“0”,点的排列组合确定了矩阵式二维码所代表的意义。矩阵式二维码是建立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组合编码原理等基础上的一种新型图形符号自动识读处理码制。具有代表性的矩阵式二维码有:CodeOne、MaxiCode、QRCode、DataMatrix等。

行排式原理

行排式二维码(又称:堆积式二维码或层排式二维码),其编码原理是建立在一维码基础之上,按需要堆积成二行或多行。它在编码设计、校验原理、识读方式等方面继承了一维码的一些特点,识读设备与条码印刷与一维码技术兼容。但由于行数的增加,需要对行进行判定、其译码算法与软件也不完全相同于一维码。有代表性的行排式二维码有CODE49、CODE16K、PDF417等。其中的CODE49,是1987年由DavidAllair博士研制,Intermec公司推出的第一个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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