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条码技术拥有哪些常见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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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条码技术拥有哪些常见优点

作者:曲靖伟新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09 08:33:45

条码是由一组按一定编码规则排列的条、空符号,用以表示一定的字符、数字及符号组成的信息。条码系统是由条码符号设计、制作及扫描阅读组成的自动识别系统。曲靖条码技术的优点:条码是迄今为止最经济、实用的一种自动识别技术。条码技术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

1、输入速度快:与键盘输入相比,条码输入的速度是键盘输入的5倍,并且能实现"即时数据输入"。

2、可靠性高:键盘输入数据出错率为三百分之一,利用光学字符识别技术出错率为万分之一,而采用条码技术误码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3、采集信息量大:利用传统的一维条码一次可采集几十位字符的信息,二维条码更可以携带数千个字符的信息,并有一定的自动纠错能力。

4、灵活实用:条码标识既可以作为一种识别手段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有关识别设备组成一个系统实现自动化识别,还可以和其他控制设备联接起来实现自动化管理。另外,条码标签易于制作,对设备和材料没有特殊要求,识别设备操作容易,不需要特殊培训,且设备也相对便宜。条码技术的应用范围:商业自动化系统:POS(PointofSales)是一个商业销售点实时系统。该系统以条码为手段,计算机为中心,实现对商店的进、销、存的管理,快速反馈进、销、存各个环节的信息,为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条码技术在仓储管理中的应用:立体仓库是现代工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用条码技术,可以完成仓库货物的导向、定位、入格操作,提高识别速度,减少人为差错,从而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条码:技术还广泛地应用于交通管理、金融文件管理、商业文件管理、病历管理、血库血液管理以及各种分类技术方面,条码技术作为数据标识和数据自动输入的一种手段已被人们广泛利用,渗透到计算机管理的各个领域。条码的发展历史:条码技术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发起,70~80年代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国外条码技术的应用,我国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开始研究,并在部分行业完善了条码管理系统,如邮电、银行、连锁店、图书馆、交通运输及各大企事业单位等。1988年12月,我国成立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并于1991年4月19日正式申请加入了国际编码组织EAN协会。

近年来,我国的条码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商品使用的前缀码有"690"、"691"和"692",条码技术在我国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条码编码方式(码制)介绍:条码种类很多,常见的大概有二十多种码制,其中包括:Code39码(标准39码)、Codabar码(库德巴码)、Code25码(标准25码)、ITF25码(交叉25码)、Matrix25码(矩阵25码)、UPCA码、UPCE码、EAN13码(EAN13国际商品条码)、EAN8码(EAN8国际商品条码)、中国邮政码(矩阵25码的一种变体)、CodeB码、MSI码、、Code11码、Code93码、ISBN码、ISSN码、Code128码(Code128码,包括EAN128码)、Code39EMS(EMS专用的39码)等一维条码和PDF417等二维条码。目前,国际广泛使用的条码种类有EAN、UPC码(商品条码,用于在世界范围内唯一标识一种商品。

我们在超市中最常见的就是EAN和UPC条码)、Code39码(可表示数字和字母,在管理领域应用最广)、ITF25码(在物流管理中应用较多)、Codebar码(多用于医疗、图书领域)、Code93码、Code128码等。其中,EAN码是当今世界上广为使用的商品条码,已成为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基础;UPC码主要为美国和加拿大使用;在各类条码应用系统中,Code39码因其可采用数字与字母共同组成的方式而在各行业内部管理上被广泛使用;在血库、图书馆和照像馆的业务中,Codebar码也被广泛使用。除以上列举的一维条码外,二维条码也已经在迅速发展,并在许多领域找到了应用。常用条码简介:EAN码:EAN码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的一种商品用条码,通用于全世界。EAN码符号有标准版(EAN13)和缩短版(EAN8)两种,我国的通用商品条码与其等效。

我们日常购买的商品包装上所印的条码一般就是EAN码。UPC码:UPC码是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制定的一种商品用条码,主要用于美国和加拿大地区,我们在美国进口的商品上可以看到。39码:39码是一种可表示数字、字母等信息的条码,主要用于工业、图书及票证的自动化管理,目前使用极为广泛。库德巴(Codebar)码:库德巴码也可表示数字和字母信息,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图书情报、物资等领域的自动识别。二维条码:一维条码所携带的信息量有限,如商品上的条码仅能容纳13位(EAN13码)阿拉伯数字,更多的信息只能依赖商品数据库的支持,离开了预先建立的数据库,这种条码就没有意义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条码的应用范围。基于这个原因,在90年代发明了二维条码。二维条码除了具有一维条码的优点外,同时还有信息量大、可靠性高,保密、防伪性强等优点。

目前二维条码主要有PDF417码、Code49码、Code16K码、DataMatrix码、MaxiCode码等,主要分为堆积或层排式和棋盘或矩阵式两大类。二维条码作为一种新的信息存储和传递技术,从诞生之时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应用在国防、公共安全、交通运输、医疗保健、工业、商业、金融、海关及政府管理等多个领域。

冒用他人商品条形码属侵权犯罪行为

【案情】2002年,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女湖公司)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取得69320075商品条码专用权,之后,一直续展该商品条码。2008年,仙女湖公司发现李小庆生产的蛋黄麻花外包装盒上印有上述商品条码,要求李小庆停止使用。2012年6月27日,新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检查李小庆的仓库,发现其生产的蛋黄麻花标注的商品条码为6932007500037,认定李小庆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责令其在2012年8月8日前改正。2013年10月,仙女湖公司发现李小庆的产品仍在使用上述商品条码,遂于2014年8月7日诉至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李小庆赔偿损失5万元。经法院调解,李小庆赔偿了仙女湖公司经济损失8000元。

【分歧】擅用他人商品条码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损害了商品条码申请人的哪项权利?司法实务中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2005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该办法调整对象是“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第二十条规定“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据此应当解释商品条码工作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领域,系行政法调整的范畴,商品条码专用权不是私权。因此,仙女湖公司的起诉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另一种观点认为,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合法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均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因此,商品条码作用重点在生产、流通、服务等领域中的应用,是一项国家许可的特殊私权,商品条码专用权受到侵害的,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可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

【评析】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理由如下:《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此可知,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它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在内的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及服务进行全球唯一标识的一组数字代码。

因司法审判中商品条码类民事维权案例极少,笔者用实证方式来分析商品条码的权利性质。如由工业信息化部主管的2012、2013、2014三个年度8月号《电子知识产权》杂志的商品条码均为977100495100108>,2012、2013、2014、2015四个年度1月号《电子知识产权》杂志的商品条码均为977100495100101>。依归纳法推理,商品条码977100495100101>与各年度1月号《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对应,977100495100108>与各年度8月号《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对应。结合商品条码使用的事实研读《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笔者认为商品条码特定信息类似于商品的“公民身份证号”,它与特定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商品名称、规格、质量等信息一一对应。在电子商务和商品生产、储运、配送、销售等领域,商品条码能使机器快速识别此商品与彼商品,因此商品条码具有商品名称及与商品建立特定联系的标识作用。商品生产者冒用他人商品条码,明显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商品条码申请人合法权益。正是商品条码可以作为识别特定商品的名称、来源、质量等综合信息,其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因此商品条码可归入产品标识范畴,其与具体商品的外在表现形式、产品质量等产品信息相关联,系商品名称等产品信息的数字化表达形式。

李小庆冒用仙女湖食品公司商品条码的行为,足以使商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产生误认,妨碍市场的正常秩序,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调整范畴。因《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未规定“侵害商品条码专用权纠纷”,人民法院将此种妨碍经营行为纳入不正当竞争法兜底保护是适当的。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条码符号印刷质量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了各种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二、引用标准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7705平版装潢印刷品GB12053光学识别用字母数字字符集第一部分:OCR-A字符集印刷图像的形状和尺寸GB12508光学识别用字母数字字符集第一部分:OCR-B字符集印刷图像的形状和尺寸GB12904通用商品条码GB12905条码系统通用术语条码符号术语GB12906中国标准书号(ISBN部分)条码GB12907库德巴条码GB12908三九条码GB/T14257通用商品条码符号位置

三、术语3.1脱墨:条码符号中条的印刷缺陷,其反射率与空的反射率相近。3.2污点:条码符号中空或空白区内的印刷缺陷,其反射率与反射率相近。3.3印刷厚度:条码符号的条与空的涂层的厚度差。3.4放大系数:条码符号的长度尺寸与标准尺寸的比值。

四、检验项目4.1外观4.2条(空)反射率、印刷对比度(PCS值)。4.3条(空)尺寸误差。4.4空白区尺寸。4.5条高4.6数字、字母的尺寸。4.7检验码4.8译码正确性。4.9放大系数。4.10印刷厚度4.11印刷位置

五、技术要求5.1外观5.1.1条码符号表面整洁,无明显污垢、皱褶、残损、穿孔。5.1.2条码符号中的数字、字母、特殊符号印刷完整、清晰,无二意性。5.1.3条码字符无明显脱墨、污点、断线;条的边缘整齐、无明显弯曲变形。5.1.4条码字符的墨色均匀,无明显差异。5.24.2-4.11条款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样品所采用的条码国家标准。

六、检验方法6.1环境要求:检验室温度23±2℃,相对湿度50%±5%。6.2样品处理6.2.1样品应平整、无皱褶、不变形。6.2.2检验标签、标纸及包装上的条码符号时,样品四周应保留足够的固定尺寸。6.2.3检验实物包装上的条码符号时,样品无需处理。6.3外观6.3.1目检样品放在色温为5500-6500K的D65标准光源下,按5.1条款进行视觉检查。6.3.2仪器检验6.3.2.1测量仪器采用显微镜和网形目镜测微尺。6.3.2.2测量步骤a.用显微镜及网形目镜测微尺将污点、脱墨放大分割,根据污点、脱墨占的网格数,求其面积。b.将a求得的面积值与该样品采用的条码国家标准中限定的面积值比较。6.4条(空)反射率6.4.1测量条件测量条件应符合被检样品采用的条码国家标准。6.4.2测量仪器测量仪器采用满足6.4.1条款的仪器。6.4.3测量步骤6.4.3.1仪器校准6.4.3.2在样品下放置衬底,衬底应采用反射密度在1.50以上的无光谱选择性的漫反射材料。6.4.3.3在条码字符条的纵向上均匀取五个测量位置,从起始符终止符逐一测量各条(空)的反射率,每一高度位置的测量重复上述步骤。6.4.4数据处理6.4.4.1取同一高度位置上各条的反射率中的最大值及各空的反射率中的最小值,作为这一高度位置上的条(空)的反射率。6.4.4.2取五个不同高度位置上的各条反射率中的最大值和各空反射率中的最小值,作为该条码符号的条(空)的反射率。6.5印刷对比度(PCS值)印刷对比度(PCS值)按公式(1)计算。PCS=RL-RDRL式中:RL-条码中空的反射率;RD-条码中条的反射率。6.6条(空)尺寸误差6.6.1测量条件同6.3.1条款。6.6.2测量仪器最小分度值为0.01mm的长度测量仪器。6.6.3测量步骤在条码字符条的纵向上均匀取五个测量位置,从起始符到终止符逐一测量各条(空)尺寸,每一高度位置的测量重复上述步骤。6.6.4数据处理6.6.4.1取同一高度上各条(空)尺寸误差的最大值作为这一高度条(空)尺寸误差的最大、最小值。6.6.4.2取五个不同高度位置上的各条(空)尺寸误差的最大和最小值作为该条码符号的条(空)尺寸误差。6.7空白区尺寸在6.3.1条款规定的光源下,用最小分度值为0.5mm的钢板尺测量。6.8条高测量方法同6.7条款。6.9数字、字母的尺寸测量方法同6.7条款。6.10检验码按样品所采用的条码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计算方法核对。6.11译码正确性用条码识读设备识读条码符号的结果与目测字符核对。6.12放大系数条码长度尺寸的测量方法同6.7条款,放大系数按3.4条款的定义计算。6.13印刷厚度在6.3.1条款规定的光源下,用最小分度值为0.01mm的测厚仪或同等精度的仪器测量。6.14印刷位置按GB/T14257的规定进行目检。

七、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根据样品的检验内容而定。

八、抽样本标准依照GB2828国家标准抽样。

每项产品被推出以前,都有其固定的一套制作标准和模式,商品编码也不例外。商品编码编制必须要遵从三大原则:

一、独一性

独一性准则是制作产品编码的前提,也是其核心的准则。在行业POS智能总结系统中,两种不同的产品必须要通过独一的条码来区分,如果不同产品使用的却是同一个条码,后果会是会导致产品信息的混乱,同时也可能引发出一系列的违法销售行为的出现,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不同的产品应该分配有唯一的、独立的商品编码,普遍形式一样的产品可视为一种产品,否则,则须分别被视作不同的产品而定。需要特别警惕的是,产品的普遍特征是区分不同产品的主要依据,如果产品需要确定价格,则往往要依靠这个来判断,所以这个因素具有特殊性,工作人员必须要把它和其他普遍的特征分开理解,比如说体积、净重等。要让这些特征和产品的形式合并出现,就需要配合编码才具有真正的意义。如果产品的普遍特征被确定下来了,此后由于生产等环节,产品的一个基本因素发生改变,这样产品原有的编码也应该随着改变,只有这样,才符合独一性的准则,商品的信息才会更加准确。

二、稳固性

稳固性准则是对独一性原则的巩固,简单的说,只要产品的普遍特征没出现改变,那么,条码就不需要作出更改。对于同一种类型的产品项目,不论生产模式如何,产品的编码都是一样的,不能随意改变。拿最坏的打算来分析,就算该产品停产,不再供应市场,原本用于产品身上的编码也不能立即使用到其他产品的身上,因为数据库还存有这款商品的所有识别知识,要解除这个编码,起码必须要花费两三年的时间。

三、无定义性

无定义性准则关乎到商品的信息安全问题。它是指裸露出的编码中的任何字母都不具备与产那篇本身相关的任何信息。一旦违反这个原则,编码机会容易被丢失,因此,厂家在设计编码的时候,最好是选择那些不具备任何定义内容的编码。对于一些特殊或者指定的产品,在流通环节中需要识别出其制作日期或者生产源地等一些基本的信息,则可以使用特定的标识来标明,以满足工作的需求。

以上三点,都是商品条码变质的三个要点,希望制作方能够严谨遵从,让条码造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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